甲方(委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
法定代表人:
住所地: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
乙方(受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
法定代表人:
住所地: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
鉴于甲方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,需要乙方提供专业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;乙方具备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的专业能力和经验。经双方友好协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,以资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咨询服务内容与要求
1.1 服务内容: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,为甲方提供如下管理咨询服务(具体内容可根据项目情况细化):
(1)企业战略规划咨询;
(2)组织架构与流程优化咨询;
(3)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咨询;
(4)市场营销与品牌策略咨询;
(5)财务管理与内控体系咨询;
(6)其他双方约定的管理咨询服务。
1.2 服务要求:乙方应委派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顾问团队提供服务,确保咨询服务的专业性、针对性和实用性。服务成果应符合行业一般标准,并能满足甲方的合理需求。
第二条 服务期限与方式
2.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。
2.2 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现场调研、访谈、数据分析、报告撰写、方案设计、培训辅导、定期会议等。具体方式、时间安排由双方根据项目进度协商确定。
第三条 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
3.1 经双方协商确定,本次咨询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元整)。此费用为含税价,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成本、费用、报酬及税金。
3.2 支付方式(可选择或另行约定):
方案一:分期支付
(1)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款,金额为总费用的%,即人民币元;
(2)乙方提交中期报告或达到约定里程碑后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款,金额为总费用的%,即人民币元;
(3)乙方提交全部最终成果文件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,金额为总费用的%,即人民币元。
方案二:一次性支付
乙方完成全部咨询服务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,经甲方书面确认后__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。
3.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如甲方为可抵扣纳税人)或普通发票。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约定支付款项。
3.4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:
开户名:
开户行:
银行账号:__
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
4.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服务内容相关的企业资料、数据和信息,并保证其真实性、合法性。
4.2 甲方应为乙方顾问团队开展现场调研、访谈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和人员配合。
4.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。
4.4 甲方享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、直接为甲方定制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(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)。
4.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度与质量进行监督,并提出合理建议。
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
5.1 乙方应尽职尽责,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甲方提供服务,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。
5.2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,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、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,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此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解除。
5.3 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计划进度开展工作,定期或在甲方要求时汇报工作进展。
5.4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用。
5.5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。
第六条 知识产权
6.1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完成的、直接为甲方定制的最终咨询成果(如分析报告、设计方案、制度文本等)的知识产权,自该成果交付甲方且甲方付清对应款项之日起,归甲方所有。
6.2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背景知识、通用工具、方法论、模型及非为本合同专门开发的基础性资料等,其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。
6.3 任何一方均不得侵犯另一方的知识产权。
第七条 保密条款
7.1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(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、财务数据、技术资料、本合同内容及条件等)承担保密责任。
7.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。
7.3 此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。
第八条 违约责任
8.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,每逾期一日,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。逾期超过30日的,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。
8.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合格的服务成果,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,经甲方书面提出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,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乙方减少收费、采取补救措施,或单方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8.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,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8.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,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,应向守约方支付咨询服务费总额20%的违约金。
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
9.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。
9.2 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、战争、重大政策变化等)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,受影响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提供证明,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。
第十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一条 其他
11.1 本合同一式_份,甲方执份,乙方执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(或合同专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11.3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4 通知与送达:本合同履行过程中,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(包括电子邮件、传真)送达以下地址。一方变更地址的,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,否则对方按原地址发送即视为有效送达。
甲方送达地址:
联系人: 邮箱:
乙方送达地址:
联系人: 邮箱:_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签字:
日期:_年月_日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签字:
日期:_年月_日